浅析如何加强雾天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11-8 9:15:13
平安山东新闻网11月8日讯(通讯员:陈爱福 郑卫)进入10月份以来,烟台市出现多次雾天天气,福山区部分道路也是大雾笼罩,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其中,18日、19日,大雾弥漫,204国道福山段、802省道等多条道路部分路段曾出现过能见度不超过50米的情况,严重影响到了道路交通安全。秋季,尤其是秋冬交替季节是多发的季节。这是因为秋冬季节,北方的冷空气南下后,随着天气转晴和太阳的照射,空气中的水分的含量逐渐增多,容易形成。特别是雨后,当接近地面的大气中的水汽达到饱和状态时,大量的微小水滴或冰晶微粒悬浮在空中,形成雾茫茫的天气,使视野模糊不清。同时,一些路段地处乡镇农村,一些村庄农民在秋收以后,通过焚烧秸秆等方式来处理农作物,因空气中增加了污染物,也增加了雾霾天气发生的因素。近期的全市性雾天天气频发,既有季节气候的影响因素,也有大气环境污染的因素。实际证明,秋季天气的发生,势必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道路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加强潜在性规律研判,破解秋季雾天天气下道路交通管理管理中的难题,已经成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议题,在此,笔者结合福山区的实际情况,抛砖引玉,谈一谈雾天发生的情况、造成的影响及解决对策。
福山区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集中,雨热同季,春秋较短,冬夏较长。年平均气温11.2℃,年平均降雨量为729.3毫米。这种自然气候条件下,由于季节交替昼夜温差变化较大,如果空气中湿度较大,容易产生雾天天。因而,福山区春夏之交、秋冬之交是雾天多发季节。还有就是大雨过后,突然转为晴天,在凌晨时段也容易产生雾天。同时,福山区北部临海,东部、南部多丘陵环绕,大沽夹河横穿全区北流入海。这种临水河谷性地形为雾天形成提供了一定的地理条件。由于全区丘陵海拔不高,河谷不深,再加之风向多为东南风和西北风居多,以往,全区雾天天气并不多,尤其是浓雾较为少见。据统计,近年来,因全区工矿企业数量增加,建筑工地增多,机动车保有量猛增等,致使大气环境遭到污染,空气质量相对变差,虽然没有达到重度污染的程度,但因空气中颗粒物的增多,导致雾天天气也有所增加。仅今年以来,全区发生雾天天气已经达到14天,其中,能见度在1000米以下的大雾天也有5天,而且出现了以往非常罕见的连续多天雾天天气,这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影响。
雾天对人有着直接的影响。从道路交通安全角度分析,雾天对道路交通参入者的影响非常明显。一是对驾驶人影响最为直接。雾天,能见度差,导致能见度下降,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车距、车速估计不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对路面情况不熟悉,或驾驶人属于新手,驾驶人往往会在雾天中对路面交通标线看不清或对信号灯观察不细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等问题,加上缺乏处理紧急情况的经验,很容易出现因误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雾天带来突然的天气变化也使得整个车内空间变闷,一些驾车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的驾驶人会出现情绪不稳等问题,如果长时间在雾天天行车,身体易疲劳,精力消耗大,心理上会产生压抑感,甚至会因操作不当、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驾驶速度过慢影响交通等问题。据调查资料显示,80%左右的司机在进入雾区时心理过度紧张;85%左右的司机在雾天开车感到疲劳;90%的司机在雾天行车驾驶姿势会经常变化。一旦发生意外,就会惊慌失措,六神无主,很容易导致措施采取不当,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二是雾天对其它交通参入者也有影响。浓雾天天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信号观察存在困难,有时为了赶路,经常不走人行横道或不按交通信号指挥行进,这都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三是雾天天气对人的健康也有非常大的影响。据研究,在严重雾霾的天气下,加之气压较低,空气中的含氧量有所下降,这时易感到胸闷,极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同时潮湿寒冷的雾天,还会造成冷刺激,导致血管痉挛、血压波动、心脏负荷加重等问题,甚至诱发高血压、脑溢血等疾病严重影响到驾驶员的心身健康,由此引起驾驶人头晕、疲劳、注意力不集中,也容易在驾驶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雾天对交通秩序有严重的影响。雾天天气下,因视线不清,车辆行驶往往会非常慢,在一些路口、路段就会因车速过缓而发生拥堵。还有,遇到雾天天气,尤其是大雾天气,高速公路通常都会封闭,这将会给高速公路周边其它道路带来很大的交通压力。同时,大多数经常在高速公路跑长途的车辆驾驶人认为,普通道路很容易走错路,且路况相对较差,既增加了运输成本又不安全,驾驶人干脆将车熄火停在高速公路收费口及周边地面道路等待观望,由于大量车辆滞留在高速收费站周边路口、路段,极易形成了车辆积压拥堵。例如,今年的10月18日、19日,一场大雾导致高速公路封闭,致使高速公路福山东厅收费站路口车辆长时间积压,最后波及到附近的802省道,造成交通拥堵。
今年,全区成立了由34个单位组成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新成立的区综治委,较之以往的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更加完善,责任更加明确,但因各成员单位本职工作性质不同,道路交通社会管理机制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许多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对道路交通工作不热心、不积极,甚至推卸责任,大多数工作依然最终还是落在交警部门。尤其在雾天天气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理应由政府牵头,综治委各成员单位都行动起来,按照《应急方案》要求,全力以赴投入到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应急工作之中,但现实情况却是,即便综治委下发通知,绝大多数单位却都“按兵不动”,或应付而已,最后上路疏堵交通的只有交通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二是部门协调沟通不力,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综治委成立的目的本来是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地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但现实情况是,即便发生严重雾天等恶劣天气,各成员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按部就班”地各干各的,在信息共享、组织协调方面更是无从谈起。例如,针对古张路等县乡公路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福山交警大队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共查出了29处隐患点段亟需整改,但整改建议函发给有关部门后,就再无下文,不了了之。三是路面交通管理力量不足,雾天情况下无法做到全面管控。目前全区通车里程已达479.2公里,但是基层交警部门的警力却出现下降趋势。福山区交通民警数量因退休、调动等因素,已由原来的93人下降至目前的52人,除交警部门之外其它交通管理职能部门只执法不管理,尤其是在雾天天气下很少参入交通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单凭本来就不足交警警力,只能在城区及国省道的重点路段、路口加强管理,根本无法顾及县乡公路和村居道路,这就导致雾天交通事故数量激增。
雾天对车辆的影响严重,空气湿度明显增大,路面也会湿滑,致使面车轮与路面间的磨擦系数减小,附着力也小,制动效能降低。据测算,机动车轮胎在干燥路面的摩擦系数为0.7,而雾天天道路潮湿,机动车轮胎路面摩擦系数只有0.3-0.4,特别是冬季,冰雾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从而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发生,使车辆失去控制。此外,雾天影响机动车灯光照明距离、后车传递安全行驶的信息,如果车辆再出现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其安全性能将极度下降,遇有特殊情况往往转向困难、制动距离加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是导致部分驾驶员缺乏雾天行车常识和经验的主要原因。有的驾驶人遇到雾天不懂得如何停靠车辆,在行驶中如何开启车灯,开车前,如何检查车辆设备等等,这是重要的措施。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差。雾霾天气影响范围广、面积大,有些驾驶人虽然知道应该小心谨慎驾驶,但因为急于赶路,在急躁心理的影响下,不知不觉就将安全行车抛之脑后,只想着要赶紧赶在封路之前或者雾进一步浓之前冲出雾区到达目的地。急躁的心理使得他们忽视应该注意的安全细节,交通事故就很容易发生。没有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屏等的宣传作用,没有有针对性开展雾天驾驶安全教育,提示驾驶人雾天要注意的问题。
加强雾天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工程。要做好雾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由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抓好雾天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是驾驶人要采取正确的驾驶技术,管理部门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驾驶人在雾天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是上路行驶前,要先检查车辆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是否有效,并将挡风玻璃、后视镜、车灯等擦拭干净。二是出行时,应第一时间打开雾灯,之后打开近光灯、双闪灯、示廓灯、后位灯,利用灯光来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车辆及行人与路况,也可以警示其他车辆或行人。但远光灯雾天不能随便开启。三是雾天行车时,减速慢行是最基本的常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千万不可开快车。雾越大,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必须越低。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当能见度在100米至200米时,时速不超过60公里,与前车要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在50米至100米,时速不超过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在50米以下的,时速要控制在20公里以下。三是停车要注意。停车休息或维修车辆时,要同时打开近光灯和应急灯。同时,在车内一定要携带反光三角警示牌,遇到需要停车时,要在车前后100米处摆放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四是正确使用喇叭。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要使用喇叭及时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当听到其他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按喇叭回应。五是不要急刹车。在雾中行车时,尽可能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而情况不紧急时,刹车可以采取连续点刹车方式,能安全地控制车辆,也能给后面车辆警示,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六是保持安全车距。在雾中行车不仅要保持合理的行进速度,更重要的是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近。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相撞。同时,切忌盲目超车。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绕行,要注意观察,在确认其没有起步的意图而对面又无来车后,适时按喇叭,从左侧低速绕过,切忌跨道或压线行驶。七是在能见度低的浓雾中行车,一些驾驶人会觉得无法观察道路周边情况,很容易对车辆所处位置、车速的判定出现偏差。这是可以寻找中央护栏、电线杆等反复出现的固定物作为参照。此外,雾天能见度低,切忌盲目变道,应采取在前车左后方或有后方行车,可以根据提前发现的情况采取措施。
交警部门需要提前做好的准备一是要充分总结历年来因雾天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查漏补缺,提高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在恶劣天气执勤执法素养。二是认真分析辖区路段以往雾天天气发生规律,对起雾路段、时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部署、早行动,一旦发生雾天天气时,便于集中调度相关警力。三是执勤中队等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上路执勤前要检查好警车,准备好闪光指挥棒、停车牌、反光锥以及牵引绳等设备,做到具体人员、警车、施救车辆、装备等保障工作措施要一一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四是要结合本辖区道路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雾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管制预案,并加强民警对预案的学习理解与实践操作,做到人人重视、大家参与、人人会做。同时,一旦发生严重雾天天气时,警力到达现场后能够忙而不乱,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
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与宣传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普及性,最大可能的提高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行人对雾天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减少因道路交通常识的缺乏而造成交通事故。同时,针对雾天天气,驾驶人应掌握的驾驶技术、注意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在电视、报纸开辟专栏和讲座,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二是要通过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雾天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搞好警示教育,确保行车安全。三是要出动宣传车,对城乡道路进行沿途广播宣讲,警示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雾天交通安全,向群众和过往驾驶人宣传雾天出行注意事项,并对辖区驾驶员开展临危处置教育。三是要通过区级电视台及时发布天气情况,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网站布告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雾天路况、安全驾驶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天气变化、哪些路段有雾天,并提示群众雾天对人体、对交通安全的危害,尽量减少雾天出行。
要抓好职能部门间的协调管理工作一是要在区综治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天气变化所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认真抓好雾天天气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调查研究,深入研讨,摸索雾天天气下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并要根据辖区以往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共同确定辖区团雾多发路段、时段,建立完善团雾多发路段基础台账,完善雾天天气道路交通工作预案、勤务机制等,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二是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一方面要建立起一支应急队伍,并要强化专业训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组织、指挥及处置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配合演练。另一方面要与气象、公路、交通等部门联系合作,并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及时掌握辖区内道路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三是提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要实地排查团雾多发路段的道路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增设警示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增设爆闪警示设施和照明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四是各部门要充分协作,对因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严重堵塞等重要信息实行共享,发生问题要共同协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要加强雾天天气下路面巡逻控管。一是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勤务,保证雾天天气有足够的警力。要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在接到气象部门预警通知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行联勤联动,调整路面勤务警力部署,组织民警加大道路巡查密度,实施24小时机动巡逻和定点执勤相结合的执勤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二是尤其是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采取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理,提醒驾驶人,尤其是客车驾驶人,采取管制、分流或劝阻措施。三是快速勘查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雾天事故现场救援难度大,多数连环追尾事故都是一些简易事故引发的二次事故,因此雾天天气下的交通事故处理要突出一个“快”字,要遵循快到达、快勘查、快撤离、快疏导的思路和原则。同时,通过加强与安监、交通、医疗、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快速救援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24小时待命。对阴霾天易发生群死群伤和连续追尾等严重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要做到出警及时、调度有序,事故现场要快速清理,保障道路畅通,避免;医务人员要立即奔赴现场,抢救伤者救援快捷、处置规范,坚决避免延误救援的问题发生。同时全面落实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各项措施,保障执勤交通民警的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 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