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兖州:连续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7-2-13 16:04:00
平安山东新闻网2月13日讯(通讯员 李勇 朱磊 ) 交通肇事逃逸严重侵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由于肇事人员逃逸,受伤人员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往往危及生命,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春节刚过,兖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就连续破获两起致人死亡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套牌撞人 逃逸16小时后自首
2月1日(大年初五)17时50分许,在省道S255线兖州大安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兖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并迅速启动侦破逃逸案件预案。
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鲁HXJ***车牌一副,经查询发现该车牌为一辆五菱面包车登记号牌。但报案人反映,肇事车型像海马轿车。随后,民警深入调查发现:鲁HXJ***号牌的五菱面包车车主为闫某,其名下还有一辆号牌为鲁HFP***的海马轿车,闫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与闫某取得了联系,闫某在电话中闪烁其辞并拒绝见面。办案民警立即顺线追踪,驱车赶至闫某的家中。在闫某家中,发现一辆损毁的海马轿车,经比对此车即为肇事车辆,但家中却屋门紧闭,空无一人。办案民警再次通过查询,发现闫某在夏庙社区还有一套住房,又连夜追踪到夏庙社区。据闫某妻子反映:闫某初五下午出门至今未回,现在也联系不上。办案民警积极向闫某妻子及其亲属开展工作,规劝闫某尽快投案自首。
慑于法律和政策的压力,案发16小时后,闫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驾驶套牌车、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闫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追尾电动车 弃车逃逸40小时后自首
2月5日(大年初九)17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兖颜公路行驶时,在杨庄村路段被一肇事车辆追尾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遗留有一辆鲁HFR***号牌的黑色丰田轿车,肇事驾驶员弃车逃逸。办案民警经查询号牌得知肇事车辆的车主信息,并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称车已借出,但拒不提供驾驶员详细信息。
办案民警按照“以车找人”的原则,立即驱车赶至车主家中。经过办案民警的法律法规宣讲、利害关系分析,车主最终承认其雇佣的驾驶员臧某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并同意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规劝臧某投案自首。办案民警不等不靠,又立即赶往肇事驾驶员臧某家中对其进行抓捕,但臧某不在家中。办案民警继续在嫌疑人臧某可能藏身之处连续守候两天,均未发现嫌疑人踪迹。
2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臧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弃车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逃逸 违法成本更高
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但留下的伤痛对于受害者的家庭来说却是永久的。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当你开车上路时,务必牢记谨慎驾驶、平安出行的铁规戒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逃逸!一旦逃逸,案件的性质就变了,处理起来必然加重罪责。
【责任编辑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