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调整新农合医保 看病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来源:水母网 时间:2014-9-11 11:11:26
记者昨日获悉,烟台牟平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调整农村合作医疗结算流程的通知》,自9月1日起将部分结算流程做出调整。烟台牟平区外转院由烟台牟平区社保中心结算调整为由转出医院负责结算,因急诊入院和异地住院由参保地医院负责结算。原转诊时间由当天有效调整为三天内出具转诊证明有效。意外伤害急诊入院按照转院报销比例结算。
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在烟台牟平区外住院就近报销,烟台牟平区外住院报销的流程也做了一些相应的调整。
街道医院可报销80%医药费
在起付线方面,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设定起付线,镇(街)、区、市级和市外(含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区级专科定点医院400元。同一筹资医疗年度内,参合农民在同一定点医院住院,只扣除一次起付线。
在报销比例方面,参合农民在镇(街)、区、市级和市外(含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分别按80%、60%、50%和35%报销。经区二级医院转诊或急诊在烟台牟平区外烟台市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符合住院报销的,报销比例同区内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未经区二级医院转诊的或非急诊在烟台牟平区外烟台市内住院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按区内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的60%报销,即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48%(80%?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36%(60%?0%),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是30%(50%?0%)。
意外伤害首次住院均属于急诊
在烟台市以外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经区二级医院转诊或急诊入院的,报销比例是35%,未经区二级医院转诊或非急诊入院的,报销比例是21%(35%?0%)。
烟台牟平区外一级、二级医院住院实行电话登记备案,有电话登记备案的或者无电话登记备案符合急诊入院的,按转院比例报销,无电话登记备案或非急诊入院的按区内同级医院报销比例的60%报销。
患20种重大疾病的参合患者在区外住院,经区二级医院转诊或急诊住院的,报销比例是70%,未经区二级医院转诊或非急诊住院的,报销比例是42%(70%?0%);同一医疗年度内同一医院住院只需转院一次。
因意外伤害在区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符合住院报销的,首次住院均属于急诊,按照有转院申请的意外伤害的报销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疾病报销比例的50%;非首次入院的意外伤害患者不属于急诊,按照同级医院的意外伤害报销比例的60%报销。
报销要留好发票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
由牟平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三病防治所转诊的参合患者出院后到所转诊的医院报销。
未经过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三病防治所转院的参合患者,出院后到患者参合所属的镇(街)卫生院进行报销。
烟台牟平区外住院报销所需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意外伤害出院小结描述不清的,需提供住院病历);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住院报销需提供出生证明。
部分统筹病种提供门诊病历可申办
“我患糖尿病多年,未因糖尿病住过院,一直在某医院门诊就诊监测血糖,调整降糖药物,血糖控制良好。想问一下申办糖尿病慢性病必须提供住院病历吗?”昨天上午,63岁的市民李凤兰咨询说。
“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统筹病种不用全都住院后申报,可按照病种提供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申报两种方式。”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患病经系统治疗后,携带《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近半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CT、MRI报告、病理报告、检查检验报告等)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门诊统筹大病可以门诊申报的病种包括: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行透析治疗)、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
门诊统筹慢性病可以门诊统筹的病种包括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甲亢(Graves)、银屑病、高血压、癫痫、结核病。 (记者夏丹 通讯员孙新璞)
【责任编辑: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