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市检察院: 决定对一名交通肇事者不起诉
来源:平安山东新闻网 时间:2016-5-12 17:20:55
平安山东新闻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张阳阳 ) “徐某,鉴于你与受害人系近亲属,且具有自愿认罪、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你作出不起诉处理。”日前,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公开宣告一起案件处理结果,决定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徐某不起诉,处理结果取得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和满意。
今年2月的一天,在该市移风店镇青年路上,徐某驾车与一辆相向行驶的轿车相撞,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徐某某当场死亡。即墨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审查发现徐某与受害人徐某某为近亲属,发生交通肇事后,徐某当场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徐某也愿意积极赔偿。
办案人考虑到引起交通肇事的徐某是典型的过失犯罪,法定量刑轻,而对受害人家庭而言,经济赔偿则成为一种补偿和慰藉。鉴于双方是近亲属关系,办案人找受害人家属多次沟通,转达了肇事者徐某的歉意和经济赔偿的意愿,并详细解释该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受害人徐某某的家属同意了赔偿请求,接受了徐某及家人的赔礼道歉,并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为保证案件处理结果公开公正,该院组织公开宣告,并邀请市公安局案件办案人参与,共同对当事人提出的处理程序等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复,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法律法规的解释,在公安局办案人的见证下,双方同意检察院的决定并现场签字,共同达成一致意见。
据该院公诉科负责人介绍,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是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推行的一种制度。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已经作出的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依法向被不起诉人宣告时,通知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的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等到场,并允许公民旁听。
今后,该院所办理的不起诉案件都将实行公开宣告。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办理情况,逐步完善和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广大市民可以在该院的检察微信和微博中看到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的公告,同时可以通微信、微博观看和了解到相关案件的处理情况并予以监督。
【责任编辑 王倩】